侦查阶段刑事拘留的当事人,代理律师和他见面时可以询问些什么,有限制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7:02:01

理论上只要不是串供,造假,就没有限制 。但是实践中,由于此阶段律师与嫌疑人的关系系“提供法律帮助”,委托的权限也是法律帮助,因此应当以此为限。可以了解案件基本事实,所涉及的罪名,拘留的时间及侦查阶段的主要时间节点,是否申请取保候审,侦查人员有无威胁或其它不当行为,告知当事人自己的权利,这个罪名的构成要件及处罚,向当事人讲解一些必要的法律,如证据的规格等。但由于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因此一般不宜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干扰侦查,可能对律师自身带来风险。

刑诉法第九十六条 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在侦查阶段,律师一般就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涉案罪名及其相关法律知识的帮助,包括刑法和诉讼法上的一些规定之类。
这个时候因为还不具有辩护人身份,了解太多也用不上。

只要不是串供,造假,就没有限制

不能涉及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