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与房产证姓名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1:05:41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2008年3月男朋友买的房(2009年6月交房),他付的首付,购房合同与按揭也是他的名字,现在我们准备领证了(2009年3月),请问:1,办理房产证时(大约在交房后90天内办房产证),我可以要求加入我的名字么?如果可以,那我对此房的所有权是和他每人50%还是要另外约定?2,如果不可以加的话,按揭婚后无论实际谁在还,是不是视为夫妻共同还款的?那我对此房有什么权利?谢谢

房产证是按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写的,如果是你签的合同房产证上就是你的名字,但房产证上也可以登记两个人的名字,但要事先提出来才可以的.如果你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入你的名字,也可以等房产证办下来后,到当地的建设委员会去进行夫妻更名,费用只收40元的成本费,婚后无论实际谁在还,都是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的.

这种情况你只能和你男朋友协商把你的名字加到产权共有人,结婚前办理房产证而产权上面你不是共有人的话婚后这套房子将会算你们的婚前私人财产跟你无关.就算你有还贷以后如果要财产分割打官司也会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