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求专业人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2:12:34
我爷爷(92岁)于去年3月在街上被撞,交通事故认定书定为造事方为全责。爷爷是练武的,出事前无任何病,每天都要一个人出去溜达两三次。交通事故当天医院诊断:1、左侧股骨颈骨折 2、高血压 3、脑萎缩。经过十几天治疗后,又诊断肺部感染,脑梗塞。之后开始意识模糊,不认识人,诊断为老年性精神异常。因为一直卧床,导致现在爷爷脚已经萎缩,完全瘫痪了。因住院将近一年,造事方找了私人鉴定中心,让我们出院。伤残鉴定分别为一级、九级伤残,但鉴定书认为交通事故外伤与极度只能障碍,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属间接因果关系,与93岁高龄,脑萎缩,老年性精神异常有直接因果关系,本次交通事故外伤在其一级伤残和完全护理依赖中的参与度为30%。
我爷爷出事前每天都是一个人出去走,精神也正常,因为这次交通事故,现在瘫痪,不认识人,不怎么能说话,造事方参与度为30%是否合理?

从病情看应只有左侧股骨颈骨折为事故直接引起,如果你对该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起诉,由法院委托鉴定或不起诉双方再协商鉴定.北京何律师.

高血压、脑萎缩都是疾病,应当与事故无关。

可以至法院起诉!

你的问题很不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