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9:33:00
我当了2年合同制消防员 从2006年9.25至今试用期一个月没有工资 上个月底我辞职了 我们每天军事化管理 是完全军事化 每天6点起床训练上午一直到11.00下午从2.00到5.00晚上在中队睡觉第一年每月工资550第二年工资720给交了5金 第一年没有休假 第二年休假是修了25次 休假是当天16.00走第二天8.00归队 第一年我几乎没有离开过中队那400平方米的地方(除了家里有事请24小时假)我们是与北方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被劳动派遣到那的 我们签的是不定时工时制 走的原因是因为要交1000员保险他说这保险是2008年1-8月份的5金应该从个人账户立扣得 ,他没有扣 ,现在补交。我不交 他就把我最后一个月工资给扣了

还有我们是完全军事化管理 就是跟当兵的一模一样什么时候叫你干活什么时候就得干 半夜还得出警

另外我手里没有劳动合同我的那份他至始至终就没有给我 签了是签了但是没有给我 在2008年11月份我们重新签过一次合同

请问:消防队用工有哪些错误? 我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要哪些证据?可以人证嘛?曾经跟我一起干过但是辞职不干了的可以做人证嘛?现在还在消防队干的可以做人证嘛?加班费是否应当支付给我,我们签的是不定时工时制啊?我干的是炊事员每天工作8小时

你这个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只要能证明你在找个地方工作就可以

但是你得单位属于军队,仲裁还要军事内部消化

所以我建议你以协调为主,不到万不得已不要仲裁改正错误

军地2个地方是不同处理的方式的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