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侵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1:08:42
如果国内一家知名企业注册了一个中文(常用名词)的商标,而没有注册该商标的英文名字,请问如果我注册该名词的英文,作为商标是否视为侵权呢?(在同一领域),如果我在不同领域注册该名词作为商标是否视为侵权呢?

如果该英文商标有具体的中文含义,在商标审查过程中,会同时审查中文含义的,当该中文名词已获得注册或者有先于你的申请时,你的英文申请是会被驳回的。不同类则不受此限制,但也要经过同样的审查程序。

只要你别有中文的商标出现,两种情况都不算商标侵权。

不侵权

如果对方注册的是一般商标,你这么做应该没问题,但是如果对方知道并提出异议,恐怕你也申请不下来(一个商标完全申请下来要2到3年时间,中间如果有异议,就下不来了)

如果对方已经申请到了驰名商标,那么你这么做就属于侵权了,应该是不能在国内注册的。

商标评审中一般是以中文优先为原则,也就是说如果中文商标已经注册,其翻译成英文的商标肯定是会被驳回的。如果该中文商标不是驰名商标,你注册在其它不相关的类别是可以的,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