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4:17:03
2008年12月31日和一辆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小腿骨折.交警已经把责任划分出来了,摩托车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在事故发生当天我就交了13000的费用在医院,现在摩托车驾驶员还在医院没有出院.共记花了22000的医疗费. 现在又要做第二次手术 请问我还要继续交钱到医院吗?以后所有产生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赔偿费)都是要按照责任划分吗?

根据伤者本人的实际情况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