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精神损失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5:45:18
我刚生完孩子才半年,因一直和公婆不和,坐月子期间他们不但没有照顾且和我吵架,现丈夫受他们影响要和我离婚,不让我回家也不让我见孩子,我现在被他们折磨的精神和身体都是伤痕累累,我起先不同意后来我说协议离婚,他不答应还一定非要诉讼离婚,请问我是否应该找他要精神损失和身体损失费(因为生这个孩子我得了病差点没命),以及青春损失费?请帮忙回答,谢谢!

1有这样的丈夫和婆婆离婚也是必然
2 婚姻法有明确规定:妇女在怀孕及哺乳期内不得离婚,除非一方患有重大传染病或疾病的除外。哺乳期一般指小孩满一周岁,根据你的情况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3 你说你的身体伤痕累累,是不是对方打你了?那你可以做个鉴定,你去过医院吗?如果去过那你要保存好你的病历,这样以后在法庭对你有利
4 你生小孩差点没命说的太简单了,不好下结论。那你生小孩的病历总有吧,好好保存
5 建议你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一下,一般都是免费的,好好咨询律师
6 至于你说的身体损失只能靠病历来证明了,你们是夫妻就不存在青春损失了,只有财产分割
最后要抓紧点时间

现在法律规定在离婚时无过错一方可以主张的只有精神损失费。身体损失费主要是家庭暴力导致的医疗费用。至于青春损失费是没有这个项目的。
而且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的情况只有:第一,一方有外遇(重婚和同居两种情况);第二,家庭暴力
而且都是要有证据的。谁主张谁举证,就是你如果想要这个补偿费用,你就得拿出证据来。
像你这种情况,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但大概做不了主张损害赔偿的证据。如果你一定要找他要赔偿,大概只能以家庭暴力(冷暴力)提起赔偿,而且很难得到法庭的支持。具体事宜你可以在当地找个律师详细询问一下。

你找人家要青春损失费,别人要找你要青春损失费呢
恋爱自由,结婚自由,离婚自由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想以那种罪起诉你老么,又有什么证据,与事实是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