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45-55岁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不交社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0:32:30
我公司是2003年底改制为民营企业的,2005年公司出台的劳动用工制度规定:女工45岁男工55岁就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条款而被迫走了30多人。有的去问县工会、妇联、社保局都没结果。
45--55被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生机咋办?上有年迈老人,下有孩子接受教育,工作20多30年自己又无奈失业,离退休还有5年才能领到社保金,而公司又毫无责任的将我们推向社会,这种做法合法吗???
2006年9月公司在续签第二轮劳动合同时,采取的是隔槽喂猪政策,大部分人签的是3年合同,少部分人则按年龄有一年、一年半、两年、两年半来签合同。
劳动合同法已正式施行,云南省相关文件对国改企职工有明确的规定,公司这一做法是否触犯法律。我们该如何办。请给指明道路。谢谢!!!急急
06年签订的合同,08年12月底合同到期解除在新法内吗。(在此之前曾提出书面申请请求续签劳动合同。)
另外,我是公司中层管理者,能力得到大家认可被格外开恩返聘回来干临时工,但被换岗位只做一般工人,够滑稽的是只帮买工伤险,其它保险不管,是什么世道。社保医保是否是国家强制性保险的,企业可以那么随便么。

您要弄清楚,到底是跟您解除合同还是合同到期不续签?如果是解除合同,在您没有违纪的情况下是不合法的。您可以去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工作。如果是到期不续签,那是合法的。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应当按您的企业工龄,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最多给12个月的。

国家对于这种割槽喂猪的政策没有任何规定,因此,公司的这种做法不触犯法律。

很同情您的处境,但是恐怕没有什么好办法。即使是跟您解除合同,最后通常也就是给您补偿金了事。公司管理层早就把政策研究得透透的了,不会明知违法还干的。

1,咨询当地12333,集体去仲裁
2,咨询当地工会,请示帮助~~多半没效果
3,举报单位,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但公司就算受处罚了,你们要拿赔偿还是得申请仲裁。

新劳动法是2008/1/1起施行,从这天开始的劳动合同解除,要按新劳动法规定。你们45-55岁的解除合同是在08年解除的吗。个么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二倍赔偿咯。要是这是05年发生的事,估计。。。详细的你要问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