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带薪年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7:37:13
我是从06年9月进入现在的公司的。公司规定做满一年有5天带薪年假。每增加一年增加一天。06年9月~07年8月的5天年假在08年2月休完。07年9月~08年8月的6天年假在09年2月休完。我09年3月底自动离职。08年9月~09年3月是否可以拿带薪年假(7/12)*(5+1+1)=4天?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应该是可以折算的。

你计算得挺精确。但年休假本身有一个前提,你自己也提到了的,工作应满一年,那么,既然你08年9月~09年3月并不满一年,且前面的年休假均已休,按道理来讲,你并不能享受年休假。

自己算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