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害算那种拘留?会不会入档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6:05:39
我与人打架,对方应该受了轻微伤害~这算那种拘留?是否会在档案上留下痕迹?
像我这种情况,如果拘留,会拘留多少天?谢谢解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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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的处罚!2008-10-09 18:422006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首先,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处以罚款。

关于民事人身损害赔偿部分,需要去法院起诉的,谁主张谁举证,公安机关没有为某一方举证的义务。如果在审理时确有必要,可以申请法院到派出所调查取证,

1、轻微伤如果进行治安处罚的话,至多行政拘留15天。
2、由纠纷引起的治安纠纷,一般适用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实施治安处罚,相关费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要看对方打人的行为如何定性:
1.如果是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的行为,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则由公安机关裁决,根据案情可以拘留、罚款,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和是否有法定减轻、从轻的情节,也可以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当然,医疗费是要赔的,调解成功的话当场履行,调解不成法院起诉。
2、如果是无缘无故打人,应定为寻衅滋事,不可以调解,要么拘留,要么不予处罚(如果打人的有法定不予处罚的理由,比如不满14周岁)。

可拘可不拘,看你找什么人花多少钱
要是拘,那你肯定就有案底了,指纹,相片都会纪录在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这是对方追究你法律责任的处理,你也可以选择和对方调解,如果对方同意调解,你赔偿对方药费或道歉,可以让对方在协议上写下不追究你法律的,这样就不用拘留了。
关于入档案的问题,肯定入的,现在违法记录都上公安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