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案件中如何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5:56:36
我是说,当有些证据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无法取得时,如何申请法院调查的程序是什么?
我在这里先谢谢各位了

最高人民法院在其2001年12月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称《民事证据规定》)将《民事诉讼法》确立的这一权利具体化,明确了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情形包括三种:
(1)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其他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材料(第17条)。
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提出申请的时间为举证期限届满前7天;提出的方式为书面方式,在申请书中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如申请为法院拒绝,当事人可以向受理申请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如果一审中的申请法院未准许,二审法院认为拒绝错误的,二审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收集到的证据可以作为新的证据在二审中使用。

写申请书 将申请的事项和申请的理由写清楚,然后交给主审法官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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