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18:31:10
公司以"现公司情况与签订合同是发生重大改变"作为理由提前8个月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在公司工作2年4个月,公司补偿我2.5个月工资,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与我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2倍赔偿?

可以。

但要通过仲裁或者诉讼。

估计仲裁完了也就还是补偿你两个半月工资而已,别折腾了

我也是这种看法,公司赔你2.5个月已经合理了,即使再仲裁,劳神不说,结果也不会太乐观。之前我在国外公司,那里裁员也是遵循这个标准的。够一年赔一个月,不够一年的也就不算了,像你这样,零头四个月的还赔你半个月的,已经多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