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农村析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8:51:17
现有当事人和配偶及一女,以及其哥其母共同生活,其父已死亡两年,想办理析产。因是农村私房有一间平房和一幢农村别墅,只有土地证,土地证的名字是其父的。其哥和其母同意将一间平房分给当事人,现在该如何办理析产?
继承比较麻烦,是否可以赠与?
但是土地证上仅有其父的名字,是否可以办理赠与?
还是需要更改土地证的名字?

带着身份证 户籍本 宅基地使用证等 ,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首先平房及别墅和其他由父亲遗留下来的财产是父母的共同财产,分家析产时应当先从这些共同财产中分出50%给母亲,剩下的50%财产依据法定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等)应当由母亲、哥哥、当事人三人共同平分,不能分割的不动产等应当由分得的人作价补偿给其他继承人。宅基地依据法律规定是不能继承的,但可以由分到房屋的人在不违反国家关于宅基地要求的前提下申请变更登记。

你好。继承是比较麻烦,但赠与也不会比继承少多少麻烦。首先是谁赠与给谁,由于其父已经去世,由其父来赠与,不论是赠与谁都已经不可能实现,如由其母亲来赠与,她也只能赠与别人她那一部分,而无权处分其他那部分;其次赠与的是什么东西,如果是房屋,父亲或母亲都可以赠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但如前所述,父亲已不可能,母亲也只能是自己的那部分,如果是宅基地,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个人只有依法占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继承或赠与的权利,所以也是不可能的。不论是谁得到房屋,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都应当去办理土地和房屋的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