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 这样的 违约条款 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9:32:42
公司马上就要和我们签合同了,关于违约一项,公司制订的合同中这样说:

乙方中途提出违约,应当承担 但不只是承担以下违约金
1.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招录用及安置费用
2.乙方请假中,由其他人代班的,甲方支付给他人的加班费用
3.乙方因辞职对工作及公司生产照成的损失
如果我签署了该合同,这些条款会生效吗? 会得到法院支持吗?

1、还没正式确定劳动关系就想以后怎么打官司,你还真是警惕啊,不过我支持你!
2、虽然现在的劳动法比以前完善了很多,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现在的很多企业,特别是私营和民营企业有多么的无耻,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的企业都在钻法律的空子,你准备签约的这家公司就是这样的典型,而且可以说拟定这些条款的人对劳动法是相当熟悉的,甚至可能请教过律师,用心是相当的险恶、无耻的(特别憎恨那些为了自己的饭碗为老板出这些损害其他员工利益的所谓人力资源经理!这样的条款总有一天会报应在他们自己的头上)
3、扯远了,就你所说的这几个条款来说,与现行劳动法是存在一定违背的,第一条培训费用如如用人单位可以举证你接受过培训的话,法律规定是要赔偿的,但是很多恶心的企业是开会时搞个签到本让你签字,然后出了劳动纠纷就以这个签到本做为你接受过培训的证据,至于是培训还是开会根本无法证实的,因为用人单位还可以随便去哪弄张培训行业的发票,来证明公司在某个时间段曾经开展过培训,你要推翻公司的证据,难度是非常的大的,花费的时间和金钱可能比应得劳动报酬还多。这就是法律的漏洞!至于第一条的后半部分和第二、第三条与劳动法都是有一定违背的,但是因为总的之前又写有“不只承担以下违约金”所以如出现纠纷,对你将非常不利!
4、但如你不签这个合同,或者要求去掉这些条款再签,估计你的这份工作都会黄掉,所以你应该是觉得自己很弱势吧?签了怕以后麻烦,不签工作可能就没了。告诉你两条路吧:一是如果你觉得你够牛,就是公司不敢轻易不用你,那就走正规法律程序,和行政部经理说你觉得这些条款不妥,请他一起和你去劳动部门咨询一下这些条款是否有效,(但是一定要问清楚如出现纠纷会有什么后果,千万不要被某些不负责任的办事人员敷衍过去),正常来说你得到的答案会是说这些条款不符合相关法律,要修改。或者是行政部经理自知理亏根本不敢去问,那你就可以说既然不敢问,就说明不合法啦,不合法就是无效的啦,无效的签了做什么?还是划掉这些条款吧。另外一条终极办法就是:和行政部说你想拿回去好好看看,考虑一下,明天还给他们,然后用不常写字的那只手来签(或者让别人替签),总之是不要是自己的笔迹。签好还给行政部。以后如果出现纠纷的话,打官司时一定不要承认签过合同(即使有一份在你的也不要拿出来),如果公司拿出另一份的话,你就说对真实性有疑义,说不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