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被拘留后,还要赔偿对方什么费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9:17:27
事情是这样的,我亲戚家的三个哥哥,因为一些事情和别人争吵,对方有五个人,他们出口骂人,大哥脾气比较暴躁,所以先动手用棍子打了其中的一个人,对方的另外两个人就冲上来一起打我大哥,二哥和三哥看到他们几个人一起打大哥,就过去帮大哥的忙,于是就打成一团。后来对方没打过我三个哥哥,就报了警。当天晚上我家亲戚带着对方被打的那个人去医院检查了一下,做了CT什么的,当时他身上根本就没什么伤痕,最多只是擦破了皮。后来派出所说2天后让双方去派出所解决。后来去了之后,派出所的人明显偏帮对方,我三个哥哥在派出所的办公室里整整录了一天的口供,对方却逍遥的待在外面,最后大家都签字画押,承认打架。录完口供之后,我们就和对方说私了,对方说除了医药费、误工费之后,还要再给4000元(他们居然说在工厂里一个月赚几千块啊!明显讹人啊)。我们就说太贵了,你看你们根本就没受什么伤,怎么要赔那么多。他们说医生说会有后遗症!我们刚协商几句,派出所就用手铐将我三个哥哥铐起来,用警车送走了。第二天我们去派出所问结果,他们说已经送去拘留所拘留了,要拘留5天。我觉得心里有点不服气的,虽然是我大哥先动手的,但对方的几个人也动了手啊,那个说有后遗症的人也只是被我大哥一个人打的,为什么将我的三个哥哥都拘留了,对方一个人也没有事,而且也没什么伤,还反过来向我们索赔那么多。现在我的三个哥哥还在拘留所,但是我们现在担心的事情是,等他们三个拘留期满之后,对方还可以向我们索赔哪些方面,比如说医药费,当天晚上就是我亲戚领着对方去的医院,钱也是我们付的,但是他们后来又说拿了药什么的,还说可能有后遗症;还有他们的误工费,他们都是17、8岁的小伙子,怎么可能在工厂里一个月拿到几千块的工资(在成都),明显在讹诈我们,派出所又帮着他们,真要我们赔几千块怎么办啊?请大家帮帮忙啊,谢谢大家了!拜托了!

我嘴唇被人打伤了,破了很大一块,公安为了省事,竟然用各种言语,威逼利诱!让我不要验伤,甚至说我"拎不清"!骂我是"戆比样"!说打架就要拘留我.而我可是受害人呢!
我已经是轻伤了,打我的人应该被拘留的,可公安却说我已经同意不再追究对方法律责任,我现在后悔也来不及,当时有懂法的人在就好了!
而现在只能自己去医治.打我的人就这样逍遥法外!
我在这里只想说:没王法了!警察好黑啊!拿着纳税人的钱欺负老百姓!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和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没有造成明显后果的,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组织调解。调解不成依法处罚。你的三个哥哥都因为殴打他人被治安拘留,那就是已经为他们的违法行为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对于被害人提出的各种损失公安机关无权力介入。必须由被害人自己向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如何判决,你的三个哥哥如何赔偿。

  打架即使被拘留,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拘留分三类:
  一.行政拘留(治安拘留):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司法拘留(民事拘留):
  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