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学过法律的朋友帮帮忙!拜托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6:39:45
有甲乙二人发生纠纷,乙方被甲方打成轻伤(头部和脸部轻伤)后住院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乙方在住院后经过检查患有先天性肾衰竭晚期(经过医生检查为先天性疾病),因此乙方咬定此先天性肾衰竭为甲方打伤所致,向甲方索要十年的透析费大约50万人民币,请问像这种情况甲方要怎么样处理?可不可以申请法院处理?如果法院可以处理,应怎么样申请?

我倒很想知道乙方当时是怎么跟甲方要钱的?自己都说是先天性的了,怎么开的口?
可以就其所受外伤给予一部分赔偿金,表现积极一点,但是绝对不要承诺给付所谓透析费

甲方可以不予理睬
除非乙方告到法院,由法院处理

甲方要是要主动要到法院处理此事,
理由除非是乙方向甲方索要50万的行为已经侵犯到甲方的某些实际权益,否则仅仅是索要的行为很难构成起诉的理由

要看因果关系

消极等待,等他诉讼到法院的时在说。
现在主要的工作是收集一些证据。
意识证明病是先天性引起的,二是你对此并不知情,三是 证明你所实施的行为后果并不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