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春节请假没有医院证明,扣他工资了,他告了劳动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7:45:59
事情是这样的:

一位员工春节后晚回四天,请的是病假.可是该员工并未出示医院证明,并且在请病假的时候,公司老总并未同意,因为公司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如果你真的生病了,可是出示医院证明,公司会给你病假.

回来后,公司发工资,扣了该员工4天的工资,并且是3倍的. 该员工在辱骂老板后,自行辞退.并且拿走了剩下的工资.

后来该员工把公司告到了劳动局,劳动局要他补发该员工来公司一个月后的所有工资(来了5个月,补发4个月工资),其实就是双倍工资,已经发了4个月,再发4个月.

这件事情还没有处理完.因为有很多的疑点.

第一,公司并未辞退该员工,公司是按照公司制度来执行的.
第二,如果该员工不同意补发这些工资,完全可以把剩下的钱退回,并且告上劳工局,他收取了剩下的钱,就表示已经默认该公司制度.
第三,员工没有出示医院证明,属于口头上请假,不知道生不生效.
当然,还有第四,第五,第六
老板是个女同志,现正医院待产,主要是这位员工平时的举动真的是给公司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
所以我来请求律师来帮帮忙,看看能不能帮我想到更多的法律依据,来摆平这个事情,

你应该由老板委托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反诉,并提出如下诉求:
1、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在先,扣发工资是按制度执行,不存在过错。
2、员工辞职,未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劳动者承担。(损失情况列举:..........)
这样做,可能拿不回多少钱,但主要是其教育警示作用,尽量消除一些负面影响。
至于要你们再发4个月工资的事,应该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吧,以此为戒,加强管理,对公司今后的发展有好处。

你们没有跟劳动局沟通过吗?你应该把你所说的情况反映给劳动局.公司有公司的制度.

不知道你是属于员工方还是老板方?
还有,你想怎么摆平?
现在的法律制度的确有些偏向劳动者,但劳动者的确是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怎么帮你,还没有得到更具体的信息前不好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