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够成犯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4:13:48
一学生家长委托我的老师给他孩子办理上大学,这个老师又找的我,我又找的别人,结果没有办成。当时家长把钱给的老师,老师又给的我,我又把这钱给了我的朋友,结果没有办成,到现在钱没有完全退回来,家长那边一直在要。当时老师给我的时候没有打欠条或者收据,我给我的朋友打钱的时候也没有打收据,只有银行打款的凭证。请问如果钱追要不回来,我够不够成犯罪?其次,我如果给我朋友要回钱的话,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办法?
谢谢你,朋友!仅凭打款凭条能不能通过法律解决?他是外地的,我要起诉他的话得去他那还是在我们这?
另外,这钱如果真的不好要,我能不能拿他东西,告诉他是借用,这样够不够成犯罪?谢谢!我在法律上就是个法盲!

网友,您好!希望我点滴法律知识能够帮助您!

就你说的这个情况,我认为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1,首先要看你们是否承认都拿去了这么多,如果你们都承认并且在数额上达成一致,一般来说不算犯罪行为,连违法都算不上(仅仅指借款一事);如果在数额上不能达成一致,则需要通过证据来证明;另外,如果有人不承认的话,依照法律规定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2,你手上的银行打款凭证能够证明你已经将钱转移给了你朋友占有;根据你、你的老师和那位家长的说法应当可以证明该钱就是为了办理上大学的事情而进行的借款,能证明该欠款属于该家长。其实我认为你先跟你朋友说让其还钱才是重要的,实在不行再通过法律手段。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