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有关劳动法的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3:08:04
事情是这样的
我于2008年9月在一美发店打工!说好每月200押金扣半年签合同!可是扣完他说口头协议!不和我签合同!上个月工钱还要拖半个月给!我急用钱向他所要他不给 我说我不干了押金不要了 把工钱给我就行 他说我没提前一个月打招呼属于自动离职 押金工资都扣掉!拒绝给我我应得的劳动报酬
我该怎么办?(我只能提供我在那工作的证据)
如果找劳动仲裁申诉 我该申诉那些情况
请帮助我一下 谢谢

你有三个途径:

一,和老板谈判,把他违法的情况告知他,并要求其支付工资,返还押金,否则将采取法律途径。

二,向劳动局投诉,请求劳动监察部门予以惩办,帮你追回工资和押金。

三,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申诉的内容有应当支付的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返还押金(有的不受理,只能举报,但你可以要求)、违法解除赔偿。

只要证明你在单位工作,之后听取仲裁要求就行了。
最好可以咨询律师,给予专业详细的建议。

、你提供到在该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据--譬如工资条,你即可向劳动促裁部门投诉,该单位将会为他未跟你签劳动合同而付出双倍工资的惩罚;
2、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诉之日起7日内会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被诉人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