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规定:试用人员最长试用期为多久?所谓培训合同怎样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0:15:25
那如果签定的是培训合同呢?也应该算在是试用期,培训合同也能签定两年么?符合劳动法么?如果不满怎样提起申诉?哪位朋友能帮忙解释一下

1、新劳动法规定:试用人员最长试用期为六个月。
2、《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以上三条可以看出,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但是服务期劳动合同法没有约定具体的时间,所以就看你们之间协商的结果了

因为不知道楼主的具体情况,如果楼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你工作,用人单位付出酬劳就应该是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关系就应该遵守《劳动合同法》。

试用期的规定就应该遵守“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最长可约定6个月。

培训合同可约定服务期,服务期长短没有时间限制。

如果不满你可以不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