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明白的民事判决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8:40:13
2005年12月-2006年10月期间36次购买货物,价值11万多,只凭借二联出库单第一联就把我告了,其中还有不是本人签字的,原告主张出库单第一联为结帐联,被告主张出库单第二联为结帐联,而且手上还有原告姐姐打的部分货款收条,法院居然判原告胜诉了。真是搞不明白啊,依据什么啊?我需要怎么做,向大家求救。
http://hi.baidu.com/shiyang1020/blog/item/b4adc617d1fbb44d21a4e95d.html搞不明白的民事判决书一文的判决书原件 2009年2月24日才收到判决书,也没有开庭宣判,直接EMS的判决书,还在上诉期内,真是不明白该如何去上诉才能打赢官司啊?

虽然你说的不详细,但分析下应当是这样的:
原告只要证明被告买货11万元并提走的事实,而被告无法提交付款给原告的证据,此时,原告胜诉了应当是必然的。
法庭应当认定:
一、被告有从原告处买货11万元并提走的事实;
该事实原告用二联出库单第一联来证明。更重要的是,按常理,被告应当不会否认有买货11万元并提走的事实,这样一来,该事实变成了原告主张被告承认,即使没有二联出库单也可以被认定。因此,法庭认定,被告有从原告处买货11万元并提走的事实是没有任何争议的。
二,被告没有提交付款证明,严格来讲,应当是没有提交付款给原告的证明。
当然在有原告授权给姐姐收款的情况下,付款给原告姐姐也可以认为是付款给原告,但显然,被告在提交原告姐姐的收条时,原告否认姐姐有权收款,而被告没有提交证明原告姐姐有原告授权的证据,因此,交款给原告姐姐的收条并不约束原告。法庭认定被告没有付款也是正常的。
解决办法:
一、上诉,但有风险。如果只是向要回已经付的款可以用第二种办法,
二、向原告姐姐主张返还。

凡事都讲个理子,如果你能坚定自己的立场,可以找律师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