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假日结束无故不来上班一个月还能要工资吗?他到现在也没去原来的公司交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1:29:23
我一个朋友,他是08年12月份下旬到一新公司上班的,09年1月份的时候公司与他签劳动合同他没有签。09年1月17-24号请假提前回老家。之后初七 2/1号仍未来岗也未请假,到今天还是没有去上班。09/02/15是他1月份的工资没有收到,现在我朋友想要回09/01月份工资,可是那公司不给,说他节假日结束无故不到岗按旷工处理,罚款都罚没了,请问这样合理吗?而且公司也没给他上社保,公司称他没签劳动合同就不能上社保。这样合理吗? 另外补充,我朋友到现在也没有去原来的公司交接,也没有办离职手续,我让他去他不愿意去,一直给原来的公司打电话要钱,还给他原来的同事打电话说公司种种不是,他也打电话危胁过公司,如果不给他工资怎么怎么样?。。。。我为他很着急,他是不是应该到公司去办交接手续呢?还有他原来的公司称他没有及时交接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这事到底应该怎么办?这工资到底来有没有? 请明人指教!

应该没有,劝劝她算了吧,毕竟是她不想去上班,不是公司无故辞退她。
1、工资:09年1月17-24号请假提前回老家,她就上16天班对吧,而年后她2/1号仍未来岗也未请假,到今天还是没有去上班,公司有权按无故旷工才处理。如果2月1日她继续到公司去请假,那就可以拿到了。
2、社保:09年1月份的时候公司与他签劳动合同他没有签,而没签合同根本不好买保险。

像这样情况,没有办理交接手续,公司是可以不给他工资的,再说他已经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形象,正常情况下员工入职一个星期就要签定劳动合同,合同的日期就是他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社保也是按照合同的上班日期交费的,不过想他这种情况公司有权不给他发工资因为他确实旷工了,又没有正常办理离职手续,(一般公司是旷工一天扣三倍工资)

1.他是08年12月份下旬到一新公司上班的,09年1月份的时候公司与他签劳动合同他没有签。09年1月17-24号请假提前回老家。按照劳动法来说,这段时间他是在试用期,只要超过7天,聘请的公司就得给员工发工资。但是他之后初七 2/1号仍未来岗也未请假,在公司来说算是矿工,按照公司的矿工规定扣除他的钱(有些公司扣除的很厉害,分分钟钟就一分不剩了)
2.按照劳动法,公司针对在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等其正式签定合同,转成正式员工后,才为其办理保险
3.对于离开原公司的员工,必须要回原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还在试用期内的员工也应该回原公司交接试用期的交接工作,否则,公司可以告他窃取了公司的商业信息,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间接的经济损失.

PS: 每个公司对入职和离职都有明确的规定,不能老按自己的理所当然来想事情,做事情就得有始有终,跟着公司的规章制度做事.

首先必须看公司方的员工手册中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定义,第二当事人是否知晓有这样的政策。第三,当事人有交接的义务。所以我建议这件事情你朋友最好大家商量一下解除。不行的话只能找上面的漏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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