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宝与文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9:13:43
园明园十二生肖头首我认为应定为文物,不应定为国宝.我们国人不应去回购.

我们保留追讨的全利.你认为呢?

好像是国家文物局还是文化部下属一个“中华文物回购委员会(名称记不太清)”国家每年拨款几千万,专门用于国宝回购。但近日有记者采访去采访哪里的十二位专家对圆明园兽首拍卖一事,人家明确指出“如果要让我们回购,我们绝对不买。因为圆明园兽首只是一个室外摆设,而且具有西洋特色,不是中华文化瑰宝,不能代表中华文化精髓。买的不值。”
我认为,我们应该尽量保护好我们所拥有的珍贵文物,每年有多少起盗墓事件?有多少起文物丢失?又有多少因为所谓的“发展经济”而遭破坏的文物遗迹?
东西走私出去了,话大笔钱去买,还不如用于文物保护。

按法律规定,交易物品必须是通过合法途径得来.非法持有的东西不能合法交易. 那就是赃物知道吗??
鬼子们现在就是拿着我们的传家宝,然后还堂而皇之要卖钱。如果中国去买就承认他那交易是合法的了。 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助长他们气焰,要知道中国遗失国宝不计其数。
他们还拿这些国宝做文章, 想要勒索中国。

以前就有华商,或者华裔高价购买遗失国宝归还祖国,他们的动机是好的。但是方法不妥。真是让鬼子赚尽了便宜,我们丢尽了脸。

要记住! 那永远是我们的东西,属于我们!!! 早晚连本带利一起讨回来!

追讨?要是唐朝,人家早吓的筛糠似的,直接无条件双手奉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