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抢劫罪还是抢夺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3:48:28
甲某醉酒骑车回家,半路抢乙某的钱包,但没有抢夺成功,过路人报了警,110随后到达现场,甲某进入派出所后,派出所不跟嫌疑人的家属有任何联系就直接送到了看守所。因甲某是酗酒犯罪,所以对自己当时犯罪的过程一无所知。
一审开庭时,审判长在没有任何证人和被抢者在庭的情况下,以抢劫未遂判处甲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请问,甲某应该是抢劫罪还是抢夺罪?此次判决是否合理?应该怎样判决才算合理?请专业人士详细说明,不要复制的和刑法原样,谢谢!

1.醉酒犯罪不是免罪、罪轻的理由 。
2.抢夺抢劫的区别在于:财物瞬间即脱离被害人控制为抢夺,被害人产生反应之后,继续抢夺则为抢劫。第一次抢夺未得逞的情况下,要看被害人有反应之后,他还有没有继续抢。举个例子,一把拽掉就跑符合“瞬间脱离被害人控制”,是抢夺既遂。一把未拽掉被人揪住就住手了,是抢夺未遂。一把未拽掉,跟被害人纠缠中继续抓扯财物的,不论既遂未遂,都定抢劫罪。

开庭过程,证人可以不出庭,被害人也可以不出庭。拘留、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逮捕人的家属或单位。审判程序上没有问题,公安可能有点小问题。

对目前呈高发趋势的飞车抢物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第二条总结就是界定此类抢夺抢劫的“瞬间脱离说”。

看甲的暴力行为明显不明显了

不通知就采取强制措施,即使是现行犯也是不行滴

没有证人当然不行

所以...程序违法呀

抢劫还是抢夺,关键看暴力主要针对的是人还是物。
例如:我身上背个包,你一把夺了就跑,无其他情节,则应定抢夺。
因为此时你暴力所针对的对象是那个包。
又如,你逼我把钱包交出来,我迫于你的暴力把钱包交给你,无其他情节,则应定抢劫。
因为你的暴力并非直接针对物,而是首先针对人,对人造成人一个暴力的威慑。
就本案来讲,如何定罪关键是看具体的情节。本案定抢劫未遂从常理来说问题不大。因为钱包一般是放在衣裤袋里,不是拿在手上,不易直接被针对。如果甲乙在过程中又有扭打,则一般可认定为抢劫。
当然,如果主张抢夺的话,需要证据的证明甲直接针对乙的钱包,且甲对乙无暴力行为等。
此案目前为一审,如要上诉,需抓紧时间聘请律师。

钱包怎么抢夺?谁没事跟神经病似的把钱包放头顶上等着让人强啊,肯定是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