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抵账房产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2:25:34
我看好了一个新建住房,在售楼小姐那认识了施工单位,并在找施工单位去购买我所看好的住房,但是施工单位为了抵账(从开发那要工程款),施工单位今天告诉我他和开发的抵账手续已经办好了,但是房子名写的是他们公司的,要我明天带钱去开发那,将发票名字写成我个人的,之后把钱交给施工单位,并给我一个施工单位放弃产权的证明。我想问一下,这样就可以了么?对我以后入住和产权有没有什么影响?因为毕竟这套房子最初的名字是施工单位,而不是我。谢谢各位。
首先感谢 bailey_z 还打算问一个问题,你所提及的网签在哪查?

你们那边采用的是网签吗,如果是的话,你到网上查一下,该套房源的买受人是谁,是网签,肯定可以查到。如果网上显示此套没有售出,那你就可以直接跟开发商签合同,你只要拿到你的名字签的合同和发票(正式发票)就行了。
如果网上查此房源,已售。那就必须让开发商对此房的买卖合同信息申请变更,买受人改成你的名字。如果政策不让改,那你就让开发公司将该房子申请注销。申请的理由就是客户退房。等手续办完之后,让开发商重新跟你签就OK了。
顺便说一下:这种案例还有可能是工程部“炒房”行为。当然了,只要你觉得最后的成交价格还行的话,那也无所谓。只要合同、发票是你名字就行了。
祝你好运!

这样做可以的。
只要开发商当面把房子改为你购买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施工单位放弃产权的证明(必须公证)由你收回保管就可以了。

当初用楼抵帐,有没有签什么书面凭证,有没有办抵押,如果有就好办,起诉他,让法院更名就行,或者拍卖了还你们钱!主要看你的证据,及证据的内容

这个没什么关系,因为这就是所谓的买一手房的更名手续。。。

只要开发商同意改名就可了。。。对将来的产权也没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