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8:48:13
有一对夫妇 有4个儿子 分别是A B C D E(按年纪大小排列) 还有个女儿 F
夫妇与儿子B(未婚) 常期住在一起 儿子D 住在不远处 时常去看望夫妇 而其他子女住处较远 偶尔看望夫妇
经济收入情况:儿子D相对比较少
某年 夫妇病重 由于儿子B 与儿子D 住的近~ 所以由他们照顾较多 其他子女相对较少
某天 夫妇去世了.在突然去世的那天 儿子D在陪 夫妇把财产给了儿子D 但因为没有其他人证明 所以 财产平分了
在大家都默许的情况下 儿子D与儿子B住在了一起 同住在夫妇的房子里 而儿子D本来的房子闲置
某年 夫妇的房子要拆迁了 将赔偿到一笔钱
问题1:按目前状况 夫妇所留下的房子 所赔偿的钱 应如何分配?
问题2:有什么办法 儿子D能得到所有赔偿的钱?

问题1:几个儿女都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可以参与平均分配,可以儿女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相关团体或法院。但考虑到BD两人对老人照顾相对较多,可以在份额上给予一定照顾。
问题2:一、有老人遗嘱或其他证明给D。 二、其他人都放弃!三、其他人危害到老人或其他继承人以至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