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4:28:59
我是河北承德市兴隆县大水泉乡厂沟村的村名,代表广大村里的村民对于种地补偿款的问题讨下公道!!!国家各项出台的惠民政策越来越多,但有些政策国家规定的和下面执行的并不一致,每年国家都会给予我们这些辛辛苦苦种地的农业一些补贴,如退耕还林、农林特产等等,可到手的补贴并不是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的亩数发放,只有一小部分,老百姓真是有苦说不出,也不知道到哪里来讨回自己的公道。
虽然是一个不知名的小村,但村民们都不容易,每年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就那么几亩地,一年下来没多少收入,前些年每年都要交土地税,就这样一直过了很多年,到前几年村领导突然告诉村民不要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亩数交了,少报一点土地可以少交税, 比如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有十亩地,让村民签字变成6亩,农民本来收入就不多,也不懂法律这是变相偷税漏税,知道可以少交钱也没想太多就照做了,这些村领导典型的知法犯法,侵害国家的权益,而今国家为了惠民,出台了各项政策和补贴,可这些村领导又骗这些淳朴的村民说,当时签过字的,你的土地就只有6亩了,只能拿到6亩的补贴,试问其它那四亩地的补贴就不翼而飞了么??村领导还一口咬定村民手中的那个《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根本没有用了,如果哪个想告可以随便去上告!!太恶劣了!!~~~难道国家发放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就这样被村领导和地方土地局的人自行作废了??
难道以一个不合法的理由让村民签个字,就能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么?

农民签字变更不了真实的承包事实。
你们可以通过两个途径解决:
1.向政府土地经营管理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确认承包事实;
2.通过上访纠正村委错误。

只要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变更内容
你说的这个情况,如果村民不是出于自愿的,可以去乡政府反映,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农民获得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它具有三个作用: 一、它是护权证书,起着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作用 农民拥有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就意味着拥有了证书中规定的权力和义务。签订了和他,就得按照合同来执行,合同上的土地亩数和实际承包的亩数,应该一致,不一致承包人有权要求更正。

村领导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错误的,村民可以联名向上级土地部门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内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事项应一致。

第十一条
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

第十二条
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