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 求助法律问题 希望大家进来多多发表意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9:19:46
这是个关于儿女抚养费的问题 我老姨的女儿 是和她以前的丈夫生的 后来因为夫妻感情不合离了婚 离婚时我老姨和她前夫说的 ‘我就不和你过了 我只要我的女儿其他的我什么都不要’ 离婚时她女儿只有2岁 离婚后我老姨又结了婚 生下一个儿子 但天有阴晴冷暖 人有旦夕祸福 在我老弟11岁的时候 我老姨夫因病去世 一个女人带来2个孩子和2个老人生活一直很凄苦 后来我3姨夫【也是我老姨以前的媒人】今年找人打官司像我老姨的前夫索要我妹妹的抚养费 每年2400元 今年我妹妹15岁 当时起诉的供词是索要今年到以后的抚养费 律师说以前的算是默认了要也不能给 所以也就没要 后来通过法院的解决判决我老姨的前夫从今年的2月份到我妹妹生活自理 高中毕业这段时间每年给我妹妹2400元的抚养费 案子结束了 可到现在我仍觉得我老姨的事情不公平 在我妹妹2岁的时候他们就离了婚 到现在我妹妹都15岁了 那么这段时间老姨的前夫就没有对我妹妹抚养的义务吗 这10多年就这么算了吗 今年打的官司就从今年算到以后 那么如果等我妹妹高中毕业以后再打这场官司的话那么就一分钱也要不到了吗 以前的就作废了? 这段案子虽然结束了 但是我还想为我老姨找回公平 我在为这事像法院起诉行吗 能不能有希望啊 我就是看我老姨生活太苦 要不也就这么算了 这样的案件还能不能成立 还欠缺些什么呢 希望懂法的 律师 过的 有情有理的 社会常识多的大哥哥大姐姐在小妹这个事情中多多发表意见 高分悬赏 感激不尽!

一、起诉时应该加上由起诉之日推后两年的抚养费,就是在原有的诉讼请求基础上加多4800,法院一般会支持的。因为这是符合法律的要求的;如果硬是要追索13年的费用,视法官而定,支持的几率百分之二十。

二、今年打的官司就从今年算到以后 那么如果等我妹妹高中毕业以后再打这场官司的话那么就一分钱也要不到了吗 以前的就作废了?
那不一定。你现在起诉就是按照从起诉之日起到十八岁。读大学的费用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由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十八周岁为止.但尚未独立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仍应承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所以说如果你女儿考上大学,一时无法养活自己,只要还有负担能力,你就应继续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让孩子完成学业,这应是一个较硬性的规定.如果你确实没有给付能力的话,则没有法定的义务,但是对于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时,仍负有法定的抚养子女的义务.
所以也不能这样说。

我还想为我老姨找回公平 我在为这事像法院起诉行吗?
你作为你妹妹的兄长,不能以你的名义起诉到法院,只能以你妹妹的名义起诉到法院。谅解你的心情,但也必须遵守诉讼主体的规定,所以你的名义起诉是不行的。

这样的案件还能不能成立 还欠缺些什么呢?
你这个案件是可以作为追索抚养费纠纷由法院受理的。我个人觉得你妹妹起诉的时候应该申请先予执行。关于什么是先予执行,你查查相关的法律定义就知道了。

补充:关于对抚养费的时间的计算,你妹妹15岁,如果从今年起诉的话,应当从13岁开始计算,就是说你起诉时间是今年的5月1日,推后2年就是13岁。从13岁计算到18岁共5年,5*2400=12000元。就是本案的诉讼标的。
你老姨生活太苦,要求赔偿也是个理由,但你不能以老姨的名义向老姨的前夫起诉,因为你是不适格的诉讼主体。你老姨才是适格的主体,但他老人家去世了,就不存在要求赔偿的问题了。

我看还是咨询一下律师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