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 求助法律问题 希望大家进来多多发表意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9:19:46
一、起诉时应该加上由起诉之日推后两年的抚养费,就是在原有的诉讼请求基础上加多4800,法院一般会支持的。因为这是符合法律的要求的;如果硬是要追索13年的费用,视法官而定,支持的几率百分之二十。
二、今年打的官司就从今年算到以后 那么如果等我妹妹高中毕业以后再打这场官司的话那么就一分钱也要不到了吗 以前的就作废了?
那不一定。你现在起诉就是按照从起诉之日起到十八岁。读大学的费用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由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十八周岁为止.但尚未独立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仍应承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所以说如果你女儿考上大学,一时无法养活自己,只要还有负担能力,你就应继续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让孩子完成学业,这应是一个较硬性的规定.如果你确实没有给付能力的话,则没有法定的义务,但是对于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时,仍负有法定的抚养子女的义务.
所以也不能这样说。
我还想为我老姨找回公平 我在为这事像法院起诉行吗?
你作为你妹妹的兄长,不能以你的名义起诉到法院,只能以你妹妹的名义起诉到法院。谅解你的心情,但也必须遵守诉讼主体的规定,所以你的名义起诉是不行的。
这样的案件还能不能成立 还欠缺些什么呢?
你这个案件是可以作为追索抚养费纠纷由法院受理的。我个人觉得你妹妹起诉的时候应该申请先予执行。关于什么是先予执行,你查查相关的法律定义就知道了。
补充:关于对抚养费的时间的计算,你妹妹15岁,如果从今年起诉的话,应当从13岁开始计算,就是说你起诉时间是今年的5月1日,推后2年就是13岁。从13岁计算到18岁共5年,5*2400=12000元。就是本案的诉讼标的。
你老姨生活太苦,要求赔偿也是个理由,但你不能以老姨的名义向老姨的前夫起诉,因为你是不适格的诉讼主体。你老姨才是适格的主体,但他老人家去世了,就不存在要求赔偿的问题了。
我看还是咨询一下律师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