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于房屋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20:31:05
我的姥爷在北京大兴有套房子 他的一个下级当时没房子住 我的姥爷可怜他让他住 事情过了很久 当我们全家办置北京 这个我姥爷的下级也有了住房
我们想把房子卖出去的时候 这个人赖着不走了 还把他的母亲搬过去 这让我们无可奈何,多方调解毫无办法
我们作为原告把我姥爷的下级告上法院
法院判定我们胜诉 这个老人赖着不走。我们真是束手无策
我们申请了强制执行 大兴法院说必须让我们家给这老人解决住房问题
我就想问问百度吧友们和律师们了 有这么混蛋的法院么?????
我们凭什么给他解决 一开始我们认为把东西给它挪走放仓库里还不行?
法院说必须给那老人租房 你说这也太不公平了
现在事情无法解决了 我家人曾经想过动用黑道 可是以暴制暴不是办法
也去过高院 人家好像对这个事情及其排斥 我知道这是官官相护

怎么办现在 他们就是赖着不走 法院也不给解决问题 曝光?这肯定管用么?
我都想告御状了!!!!!!!!!!为什么现在的社会这个样子!

希望律师 吧友告诉我怎么办 怎么维护权益!难道真的要向温总理反映才成么? 一个网友的求助。
这个人有孩子而且也在那居住 他们都是有生存能力的人 我们不能永远替他交房租阿?
这个钱为什么要我们自己来出?法院不管么?如果我们给老人找房子 我们还替她教房租那么我们要回来还有什么意义?这跟没要没有区别阿!

法院的做法对你来说是有点不合理,但是,法院也有他的难处,你想,首先是,那一人在你姥爷家已经住了很长时间了,形成了一个长期居住的事实,其次,我想老人一定没有别的房子住,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的,再次,目前老人也没有什么有赡养能力的晚辈,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的。而如果法院依照一般的民事法律,将那个老人连同他母亲立即赶走,将他们 东西全部弃之门外,那么那个老人如果真的没有地方去,他只有买或租房,但法院也不知他有没有钱,万一没有,只有露宿街头,或者会生出其它比这更加严重的事端来,虽然这并不关你的事,但是,法院作为一个公权机关,他要考虑这样一个可能性,除非你家也同样是一间房也没有,这就好比你有两碗饭,别人一碗也没有,你可以不给别人,但是,作为公权机关,他考虑的方面可能和你的有点差别,所以他的作法你就可能不理解,但是这种情况法院只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其实,这也是社会公益事业的不完备造成的一个不合理的现象,它让社会上的一些个人承担了社会应当承担的义务,也是一种强制性的做好事,学雷锋。你可以大骂社会的不合理,但是你不能违法行事。
现在你们只有等他死了,但是也要防止其它人以各种理由住进来。
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但是。。。。。。。

法院的做法没有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你想想,如果法院真的把没有房子住的人赶到了大街上,这样的法律就是不道德的法律了,也许你知道这个老人有地方住,但是,你必须让法院知道。不能为了给你一个公正,就给这个社会增加一个悲剧。

具体问题还是要听法院的意见

民诉法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百二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