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未经交警部门年检的车辆下班途中自己发生交通事故的算不算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3:27:22
单位亦为其在社保局交纳了工伤保险,社保局应不应赔付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向雇主索赔,但首先要先报警后让交警对你发生的交通事故定责任,并按规定赔偿后,不足部份再找雇主。

当然属于工伤了。但是交警队处理你的结果你就承担吧。

应当算作工伤,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劳动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将“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解释为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你的事故属于前一种情形,应当适用上述规定。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另外.2004年12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给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复函(国法秘函[2004]373号)《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违章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中有关于此类案件的定性规定:“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职工‘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你的行为没有违反治安管理,你的行为只是一般的交通违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据此,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违章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只要其违章行为没有违反治安管理,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只要不是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就应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如果你的事故不被认定为工伤的话,那么建议你自己去劳动部门申报工伤,然后申请工伤等级鉴定,通过劳动仲裁渠道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