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09年铁路耕地征用补偿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5:46:10
山东省2009年铁路耕地征用补偿标准,具体是东平铁路(东都镇--平邑县)的耕地占用补偿

根据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字〔2008〕29号)文件,一般地区土地征用补偿费按5.735万元/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8万元/亩、土地开垦费8600元/亩、青苗补偿费750元/亩、社保补助费1万元/亩)计算,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征用补偿费按12.235万元/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10万元/亩、土地开垦费8600元/亩、青苗补偿费750元/亩、社保补助费1.3万元/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