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行为是否认定为盗窃?请高手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4:31:37
甲前两天开车送四个朋友人办事,其中三个人先下的车,这三个人临下车时对甲说:“先把包放在你的车里。”然后三个人留下包走了,之后甲又去送第四个朋友办事,这个人临下车时对甲说:“在这等我一会回来。”下车时并未携带前三个人的物品,于是甲就携东西开车扬长而去(车是甲的,甲和这三个人无雇佣关系,只是认识,三个包内现金及物品价值1000左右)甲的这种行为是否认定为盗窃?如果起诉需要何种证据才可使得丢失物品的三人胜诉?请说明原因,好的一定追加分
如果甲拒绝承认此事 如果三人以最后下车的一人为证人起诉甲盗窃 是否能胜诉?

1、甲不属于盗窃罪,属于侵占。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1000元属于数额较大。

2、构成盗窃罪只要报案就可以,因为盗窃属于公诉案件。但是甲是侵占罪,属于绝对地自诉案件,也就是必须自诉。需要当事人举证。

3、证据方面:丢失物品的清单、证人证言、物品有发票的提供发票等,还要搜集其拒不交还的证据,可以录音、录像,可以找目击证人。

补充:
本人认为不构成盗窃罪的理由如下:

1、盗窃以秘密窃取的方式,本案不存在秘密窃取。
2、三个人对甲说“先把包放在你的车里。”那么甲基于对物品的保管而产生合法占有,是占有而不是所有,拒不归还就构成非法侵占罪。

再者,前面说过,盗窃只要报案即可,无需起诉。公诉案件由检察院提起诉讼。

不是

如果四人向甲索要物品甲不还,那么甲的行为属盗窃,只要提供车上物品所有权证据和甲拒绝交还的证据即可
如果索要后甲还了,那么甲不构成盗窃

涉嫌盗窃罪,非法侵占罪,无罪等情况由于不了解案件详情不好判断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