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房产税的计税价格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4:51:21
我们单位买了一处房产作为营业听用,总共上吓层,共470万,如果按新会计准则的话,我们房产应该和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分开,我的意思是扣除土地后的钱才作为房产税的计税基础,
问题1:这样做可行不?
2:税务局承认吗?
3:如果可行的话,土地的价格如何确认?

这个对我很重要,所以我悬赏了100分,如果说的不清楚我后面回补充说明?
划分的话,这样其实应该少交房产税,同时我觉得这样划分后应该更符合会计核算。

2L回答和我预想的一样,现在我们地税局那帮人根本不懂税法,今天竟然有个人到我这儿检查,说要房产证,我说干嘛用?回答竟是“看看房产的原值”BS,当时我真想问你们家房产证上有价格啊?

我想知道有人这么操作过吗? 希望2L能帮我仔细查查,如果能更详细和更有操作行,最好是实例,或者找到依据,我还给你加分的@

关于房产与土地的价值的分割问题,目前税总没有文件明确怎样划分,因此,如何划分,怎样划分,你得与主管税务机关商榷。
如果主管税务局同意的话,我想:一是你的购房合同要划分购买土地的价款是多少,房屋的价款是多少,必须予以明确。还得经主管税务局同意在账务上处理为:(不能是税管员同意,必须主管地税局同意)
借:无形资产(土地的价格)
借:固定资产(房屋价格)
贷:银行存款

只有这样才能房屋按划分后的原值扣除10%-30%的比例后的余额依1.2%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按应税面积依照规定的单位等级税额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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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计入固定资产不就好了吗
有必要在分无形资产吗
你不是房地产企业 为什么要分呢

不可能划分的,这个房和地的价值是无法分开来算的,房产税也是根据房产总值来收取的,房产就是房屋和土地的总称

首先,你买入房产时,是房产、土地一起计价的,不论是买卖合同,还是最后取得的房产证,房产和土地没有分别单独计算的,也就是说,房产和土地已经成为不可分割的资产。因此,在购入此房产入账时,计算固定资产价格就必须按照470万计算。
其次,根据房产税相关规定,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因此,你单位的房产税应按照记账时的470万计算房产税。
最后,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都没有关于房产和土地必须分开记账的规定(如果有相关的条款,请楼主指教)。如果你要分开计算入账,不论你按何种方法计算,其计算价格并无可靠的计量依据,因此税务部门一般不会同意按照分割后的房产价值来计算房产税。除非你能出示有效的法律依据,如买卖过程中有分割计价的协议或者其他有力的证据,否则,税务部门会按照你的房产买卖协议来全额计算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