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疑问,关于消费税的计税价格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6:34:15
一个疑问,

大家好!诸位老师好! 我在看消费税的时候发现!
A:“消费税(价内税)和增值税(价外税)的计税依据是一致的:P×17%是增值税,P×8%是消费税。”
B: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C:【例题1】(2000年)进口生产家具用的辅助材料一批,关税完税价格8万元,已纳关税1万元。(1)计算该公司进口辅助材料应纳增值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1)进口辅助材料应纳增值税税额=(8+1)×17%=1.53(万元)

发现这3者之间有矛盾! 如A,C成立 而B不成立 我是看 讲义的! 糊涂了!

A B C到底谁错了 ?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是计算进口应征消费税货物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如果是进口非应征消费税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B、没有明确是否是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因此不准确。
C、有货物的名称,不属于消费税的应税货物,因此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所以应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为:(8+1)×17%=1.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