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业法律人士帮忙解答关于"单位变相改变劳动工作时间"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2:32:38
由于缺人的原因,我们组的人都每周上4天班,一个班12个小时,把的工作顶了下来,每个人计算下来都多工作了50-100个小时不等,外加上有些同事还有年假.现在单位决定让我组改变上班时间:每周五天,每天上6个小时的班,把我们把多出的时间还掉,这样做合法吗?

单位这样做完全合法,这叫串休。

劳动法规定职工每周工作不超过40个小时。

对于平时的加点和双休日的加班,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而是安排同等时间的休息;但11个法定节假日就必须支付3倍工资了

大环境不好,企业也不容易,要是不想转就同舟共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