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8:40:47
如果我朋友告他们非法拘禁,可以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他还能和他女朋友在一起吗?女方如果要告我的朋友,我朋友会被判为有罪吗?如果有是什么罪呢?
请懂得法律的朋友指点一下,不胜感激,我替我的朋友谢谢您的帮忙!谢谢!
按实际情况,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的行为有可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可能属于刑事犯罪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当然是非法拘禁了,但是实际上时间过短是不构成犯罪的。你们不留情的话可以报案。。。
当然我以为。。还是私了吧。。
因为女方已经跟他发生关系,虽然女方自愿。。但是人家报警说强 奸,那基本上构成强 奸也很容易。。。
看情况吧。。。
根据《刑法》的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这是该法条的第一款,据你所说,那个女同事的家属应该没有造成其它严重后果,是可以告他们非法拘禁罪的。
他当然能够和他的女朋友在一起了,因为发生了关系又不等于结婚。如果女方要告你的同事强奸罪的话,那他们应拿出证据。但是事实上女的是自愿的话就不怕了,不构成犯罪。
要相信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嘛
很显然你朋友并没有违法。反而为什么不告女的把你朋友给强 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