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9:27:05
有个男生总缠着追我妹妹,但妹妹不太喜欢他。

他还在早上上班的路上拽着她,故意急她让她上班迟到,每次二十分钟左右。

女孩子有人追当然也蛮高兴的。但我妹妹烦都烦死了,这种追着谈恋爱的算不算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啊。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各种方法、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很多,如(非判刑、管制、拘留警察命令等法定原因或单位合法纪律约束)限制在一定区域内活动、居住;限制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限制外出活动;规定对某项活动的情况要及时向行为人汇报;监视他人行为;规定他人外出要向行为人"请假"等。
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这不算,连《民法》中的违法行为都不算

那叫性骚扰,你是她哥应该告诉他这样不行的,严词警告,或者报警为了你妹妹不要怕,象那种无赖我见多了,说话很拽其实什么也不是。

虽然这不算犯罪,但你可以警告他,情节恶劣可以打110.

我和女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曾经拍摄过一些不雅的照片和视频。 这些资料都保存在我的电脑中,并没有对外公布过。

如今我们分手了,对方声怕我泄露出去,说现在要告我曾经偷拍过这种。。。

我想想问问在法律上是否成立?? 另外我觉得当时只是好玩,而且我们是男女朋友,我也没给他人看过,这个犯罪吗? 我是否要提供证据? 但怎么证明曾经是男女朋友呢? 就靠照片? 还是。。。。 她如果失口否认一切该怎么办,如果她说从来不认识我的,那怎么是好啊!~~~~~

不能完全说是限制人身自由,应该是骚扰异性,即性骚扰.

不算 但他已经影响到你妹妹的生活 可以当场报警扭送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