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变为共有应该怎么办理,怎么收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9:24:58
我是07年11月份贷款买的房子,08年5月结的婚,购房协议是07年11月份的,但房证是09年3月的,贷款在婚前婚后一直都是双方偿还的,首付也是双方借的,是共同还的,但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请问1、这种情况财产归谁;2、如果归一方,怎么才能把房产变为共有,怎么办理;3、怎么收费。

房子是共同所有还是一方个人所有目前实践中争议非常大,各地法院的标准都不同。
可以双方签一个协议,说明房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协议中写清为结婚买房,首付共同出资,婚后共同还贷,产权双方共有。
当然上述方法不是很保险,如果对方把房子偷偷卖了你一点办法都没有。保险起见,还是到房管局去把女方登记为共有权人比较好。具体收费给当地房管局打个电话问问就好了。但这房子目前还处于还贷中,如果贷款协议上没有女方,登记共有权人好像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