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儿子继承两位老人遗产的问题(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2:51:02
爷爷几年前过世,留下一套三层楼的房子和不知具体多少的钱,过世前说房子分给三个儿子一人一层楼,钱没说怎么分。现在奶奶过世,过世前没留遗嘱。现在三儿子住在留下的房子内,大儿子、两个女儿、三儿子也分得爷爷过世留下的钱,但就是不把房子给二儿子一层。二儿子在奶奶过世前被逼放弃要遗产,立下了个字据,但立字据是时被迫无奈的,现在二儿子钱与房子都没分到,我作为二儿子的儿子,爷爷奶奶唯一的孙子,想请教下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房子还要的到不?

被逼所签订的合同应该是无效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如果真如你所说的事实,诉诸法院,获胜可能还是很大的.不过如果你父亲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就有些难度了.可以到专业部门咨询下.网上的人回答问题是不负责任的.

按照继承法,口头遗嘱必须以正式的方式立下,并需要第三方的见证人,所以你爷爷的话没有法律效应。
分配的方式应该按两次进行:

你爷爷死后,他和你奶奶共同财产的一半和他的个人财产的全部是遗产,他的儿子、女儿、你的奶奶都有继承权,原则上平分,也可以协商。

你奶奶死后,她的所有财产,她的儿子、女儿有继承权,可以平分或协商。

至于你父亲立的字据,不知道“被逼”具体是什么概念,如果是用非法的手段,那么字据无效,如果是因为其他苦衷无奈立下的,那么是有效的,无权主张遗产继承。

注意,如果继承已经结束,对继承的申诉期限是2年。

你是被继承者的孙子,属于第二继承人,在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是无权主张你爷爷奶奶的遗产的,所以这与你的权益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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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