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事件,饭店是否要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8:17:46
2009年3月9号在无锡市新区番茄主义吃完晚饭22点多回到家里,我和男朋友同时开始拉肚子,我吃了药好了一点,他上吐下泄,食物都从鼻子里出来了,整个人都虚脱了,脸比白纸还苍(他是英国人所以本身是有点粉白色),连续泄了十几次,夜里2点左右去的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验了血,白血球高得吓人,连医生说是食物中毒,说很危险,打点滴扎了四次,手全部肿起来,后来回忆起应该是番茄主义的橙汁,因为我们俩点了橙汁,另外2个朋友没有点所以他们没事,但是他们的一个小孩喝了口我的橙汁,回去拉了三次是很不正常的,我喝了一半,所以没有我男朋友那么严重,在打点滴的过程肿他一直发抖,颜色苍白得吓人,医生说需要打2天的点滴再看,整件事情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使我们不能正常休息工作,在精神上也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他在发抖的时候我都吓得不敢说话,我想知道这样事情番茄主义是不是需要付责任呢
番茄主义的答案却是我们的橙汁不是卖给你们2个人而已,可是也许就是碰巧那个橙子不好呢,喝的时候却是是感觉味道不对,无锡一共开了2家番茄主义,已经倒了一家,相信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一家不敢承担责任的饭店,谁还敢去消费呢 蔬菜水果放久了都会产生一种叫亚硝酸盐的东西,那是致命的,07年中国发成的特大中毒死亡事件就是由亚硝酸盐中毒引起的,那是一家坐落在新区的饭店,根本没什么客人,真是欺人太甚 ,朋友也说以前去吃东西时候,就会感觉有些食物是放久了的味道

有发票和医院的食品中毒的化验报告

当然要负责的。你们可以打“消协”电话,要求维权的。当然还需要提供去医院治疗的凭证。 不过要尽量及时一点!

你是外国人吗?干啥不吃中国饭!

饭店肯定是要负责的,因为饭店是提供给客人食物的地方,不是提供毒药的!但这件事的关键之处我认为是事情发生时没有及时处理,饭店那边会因你的证据不足敷衍,再说有什么证据说你们是在它那吃的饭?就像小品里说的有发票吗?当时报警的话会好一点,建议现在找专业律师问一下,回答问题不够专业见谅

有些时候维权不是那么简单的,个个维权都那么容易每年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农民工春节都不会去在那跟包工头讨债了!说的不好听的,人家那么大的店开在那还怕这些问题吗?背后都是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