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法对旷工的解决方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8:00:19
我向公司提出辞职,可要缴纳庞大的培训费,如果我直接旷工,不去上班,根据劳动法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如果被单位除名的话,公司会怎样对待我的人事关系与社会保险,我还提得出来吗?跪求高人解答,万分感谢!!!

下面的法律条文会对你有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1:为什么你要赔偿庞大的培训费?是劳动合同中写明的,还是公司的领导说的?

一般而言,培训费不会太高的,太高的话,公司可能涉嫌违法。你可以向劳动保护行政部门举报;

2、直接旷工,肯定对你不利。那样你就会存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可能面临被公司辞退。那样的话,公司会停止缴纳社保,并应协助你转移人事关系。

3、你可以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30天后,无论公司同意与否,你们间的劳动合同都会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