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过后又延长一个月 一个月后让我走人. 能不能要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0:37:11
您好:
我去年进的公司签的试用合同是三个月.三个月后人事部说要再多试用一个月,就找我签了份延长试用期的协议.又过了一个多月后没消息了我以为转正了.现在公司说让我到月底后就走人.不知道月底后我能不能要求赔偿.要赔偿多少呢?<试用工资是1500试用后1800>

我该怎么办呢?本人现在确实是没分了.行行好帮帮忙.!
说我没有转正的原因是因为工作能力不好. 主管也已经可以算是提前一个月通知我的.但只是口头说的.让我走人.
如果说我去申请劳动仲裁胜算的机率有多大?会不会很花钱?我倒底可以索赔多少呀?

广东胡律师:

此延长试用期的协议无效,《劳动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只能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

你未违反法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单方面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赔偿,赔偿你前三个月平均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1.理论上赢得可能性很大
2.如果找律师可能会赔比较多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