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急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7:33:23
我于2008.3应聘在一家医院检验科工作,由于我是2007.7毕业还没有检验士资格证书,单位和我签的是实习协议,并且协议规定我要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
我要提的问题是:
1:这个实习协议是否合法,因为我已经取得了毕业证书并且已经在某个医院实习了一年,只是没有检验士资格证书。
2:协议上说的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是否合理,因为这就是一个实习协议。
3:还有就是我于今年二月提出辞职(没有按协议上说的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没有再去单位上班,他们说要扣我上个月工资,大家说说有这么办事的么?
4:协议上写的基本工资是1200,但实际上工资条上写的是工资900+加班费300(我们一周休息一天,有些节假日还不休息)加起来恰好1200。请问如果我要提出劳动申诉会是什么结果?
5:我想提出申诉该向哪个部门申请,是不是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如果要打劳动官司我有多大的胜算?具体要什么程序啊?请详细点!关键是这个协议不知合不合法?
6:如果协议不合法,那我应该怎么争取我的权益。
我已经毕业了,只是没有检验士资格证书,在医院工作为什么还是实习阶段?
还有就是我现在已近有了检验资格证书,是不是那个协议自动作废了(协议的期限至2010.3)?

1、该协议应该是合法的;
2、这个也应参照劳动法规定;
3、如果进入仲裁程序,也不能完全扣除的工资;
4、应该支付工资1200元,按照实际加班支付加班费,但是加班你需要提供证据;
5、你这种情况你的先咨询一下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如不受理,到法院起诉;
6、申请劳动中此案或起诉。
建议,协商处理。

广东胡律师:

你在未取得“检验士资格证书”,单位与你签的实习协议就是有效,直到你取得证书为止。

既然你与单位实习协议里关于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的话,那么你擅自离开岗位就是违反单位制度,如果单位制度里有关于旷工扣工资的说明,3就是合法的,但不合理;

申诉的结果以你实发的基本工资为准;

你属于实习阶段,未与该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适用于《合同法》走法院诉讼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