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分割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6:04:15
我爸妈离婚后,带我和现的后爹和姐姐生活一起,有8年了.现在后爹得了绝症.关于房子的问题,想请教大家.
现在我们4个人有两套房子.现在住的一套,是我后爹单位的集资房.房产证上只有后爹的名字.另外一套,是买的商品房,按揭贷款的.房产证名字是姐姐的.实际按揭费用是父母在交.
我想问问:
1.后爹走后,按照法律依据.这两套房子该如何分配?
2.如果我后爹立有遗嘱,说明两套房屋归姐姐.法律能认可吗?我和我妈妈什么都得不到了,是吗?

条件1、房产证为你姐姐的话,那么这个商品房就是你姐姐的(赠送给你姐姐的),不属于后爹的,也就不属于继承你后爹的财产了。

集资房:如果是婚前,后爹有这个房子,那么就属于你后爹的个人财产。由你母亲、子女及后爹的子女共同继承。每人是相同的份额。
如果是婚后,后爹有这个房子。则先分出一半给妻子。剩余一半再由后爹父母、所有子女共同均分。

条件2、这个是最优先的。也就是后爹在清醒自愿的情况下立遗嘱,那么就全部按遗嘱办了。

广东胡律师:

1、有你后父名字的房子,你和你姐姐平分;

2、你后父立是可以立遗嘱说明两套房只归你姐姐一人所有,你和你母亲无权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