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调整-开办费摊销的开始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5:59:52
公司成立于1月份,10月15接到第一笔生意,这段时间发生的费用已入开办费,并当月一次摊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调整摊销的开办费,分5年摊销,请问计算摊销的时间是从10月份开始吗?还是从1月份开始?

从10月份开始。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开办费分3年摊销,原先是5年。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从1月份开始

原内资税法规定开办费要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而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不再将开办费列举为长期待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处理一致,即企业的开办费可以在当期一次性扣除。
所以,您不再需要将开办费列入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直接在当期一次性扣除。

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
筹建期: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
开办费一般按五年摊销,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一次性扣除。
综上所述,你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用把开办费分五年摊销,可以一次性在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