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义务兵安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8:59:59
我是2000年退伍到2004年6月才给安排工作,工作单位2006年被政府变相卖掉,上班不到三年,我给怎么办?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安置工作是地方政府的政策为主,国家只有意见、建议性文件有指导作用,所以很多地方(主要是省的政策)是没有安置工作政策的,只是发放相应的安置工作费用,或者给与创业补助和优待性政策。给安置工作的地方都是民政局和劳动局协商安置,但由于人数众多,一般也不会有很好的工作,像你这种情况自然就很常见,有的没有关系的,就明智点,拿钱,不要工作算了,而你既然已经选择要工作了,就没有什么回头路可走了,毕竟已经安置了,工作再有变化,已经和退伍兵安置不发生关系了,只能是现在的工作单位和你的劳动关系,不可能说你当2年兵,国家就管你一辈子生计问题,毕竟你当两年兵并没有参与过战争,也没有什么伤残。

找民政局。不过这个没太多用处,因为这种情况实在是太多了。

你点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