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得劳动法的请近,最高悬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1:54:50
紧急求助:我的母亲前几年下岗的,之后劳动保证所在就业许可下在人民公园上班.有合同和所有的应该有的手续.在前3天,公园管理部门通知,不通知的人3天后不需要来了.这3天还没有通知谁没有.我的母亲不算临时工.是由劳动保证所的40\50在就业.许可的.请问懂得法律的仁兄~就算真的把我的母亲开除.我们应该得到什么赔偿~我记的法律有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补偿三个月找工作的工作.他们要是不赔偿..我要是提起民事诉讼 有赢的希望吗?大概赔偿多少?
估计有的朋友该说.没多少钱..但是我的母亲今年12月退休..在找别的地方.手续太烦琐..我是廊坊的.只要有懂得法律的仁兄帮我解达 我会追加最多的分数的.谢谢.

1、现在劳动法律上已经没有临时工的概念了,所以你母亲就属于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和公园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你母亲有权要求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
3、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由于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4、只要你方能拿出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那获胜的希望就很大了,赔偿数额不会太多,需要根据你母亲的工作年限计算。

为了让你顺利拿到补偿,我建议你让公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然公园可以让你母亲继续回去上班,等12月份退休时,终止合同,也就什么也不用补了,如果现在拿到公园无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就能获得相当于补偿金双倍的赔偿金了.只要你的证据的话,劳动争议必须先向劳动局提出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可以上诉的.只要你有证据,这种官司一打一个赢的.

1、你母亲有劳动合同:与人民公园形成了劳动关系。

2、人民公园如果想解除与你母亲的劳动合同:应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且应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提前30日通知或是协商解除)解除合同,像这样不说明任何理由的提前3天通知解雇,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