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单位以金融危机为由 减少工人的工资和奖金是否和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0:53:22

说明职工的无奈以及工会工作的不到位。慑于“饭碗”考虑,职工明知合法权利被侵犯,也敢怒不敢言。而所在单位的工会,没能当好职工的“娘家人”,替职工说话,为职工维权,职工也就只能捧着法律“白条”空欢喜。

其实,“条例”中明确规定,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违规的,由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劳动保障部门捧着现成的“尚方宝剑”不用,难脱失职和不作为之嫌。

当前的一种说辞,一些人把眼下企业种种侵权行为一概归罪于全球性金融危机,克扣拖欠工资,不发加班工资,以及减少工人的工资和奖金等,都是为了“共度时艰”。这种论调很乏力,破绽马脚不驳自露。在没有发生金融危机之前,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候,一些用人单位照样克扣职工工资,这又如何解释呢?我们要警惕不良企业把金融危机当作非法逐利的由头,把“共度时艰”当作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挡箭牌”和“遮羞布”,而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职工的归属感和主人翁责任感,恰恰是企业凝聚人心、增强信念战胜困难的有力保障。

肯定不合法
但只要还吃这碗饭
就是没办法

你们就看你

1.只要合同上规定了工资奖金数额,其擅自降低就是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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