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合理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9:51:00
一家餐饮企业,大量购入原材料,无法抵扣进项税,于是管理层决定将企业一拆为三:贸易公司(负责购买原材料)物流公司(负责运送原材料)餐饮公司公司
请问这样符合税法规定吗?
一拆为三的这三家公司,能否算是关联企业呢?关联企业在增值税方面有何特殊规定?

税法没有强制不允许,但这种税收筹划对于节税是徒劳的。因为购买餐饮业的所需要原材料,一是农产品,二是餐饮业所需辅料,三是烟酒、饮料等。即使你能够取得进项发票(何况你不一定能够全取得取得进项发票),你按进价销售给餐饮业。你的税负率为0,国税局会同样吗?关联企业的销售要求按市场公允价计算缴纳增值税,也许你的纳税成本更高。从税收的角度来说,这样的分拆不是明智的,不是一个好的税收筹划。

可以的。

对于公司来说。

你们是完全可以进行集团化管理来进行税收筹划的。

这也是税收筹划的理论中的一种。


筹划的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