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现行的法律、规范或标准中规定了“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5:17:53
消防法中有个纰漏,我国现行任何法律、规范或标准及其条文说明中均未说明“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内容,进而也就没有明确必须和非必须报审及报验的工程范围,例如:有一个厂房已经有了消防验收合格的消防设施,但厂领导依然不放心,又增加了一个煤气探测器,这是否需要报审、报验?
很多人认为需要,我觉得不需要,因为即便这个探测器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也不会影响现有的消防系统,不会因多设置了一个煤气探测器而导致其他消防设施不合格,别看是个小问题,这将大大阻碍业主提高自身消防意识。
谢谢诸君回复,我是想找一个搞法律或消防执法的朋友明确一下“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内容。后面只是个小例子。
回4楼的朋友,试举一例,某车间加工过程中产生某种可燃气体,比如说可燃浓度下限为30%,车间内加装了相应的报警、冷却、排风、灭火装置,已经符合消防规范,但问题来了,报警装置报警的设置为燃烧下限的50%,符合消防规范,但这是在无人吸烟的情况下,当然吸烟的问题可以人为控制,但如果没控制住的话,一个操作工怎么赔得起一个车间?老板当然希望再安装一个具有更高报警灵敏度的探测器了。
其实,在西方国家,人们是很重视消防设施的布置,稍见高级的场所,其消防设施均高于NFPA的要求,可是在我们国家,不知道是因为什么,都不太重视这个。
谢4楼了,我明白,不过,没有明确的条文解释就没有法律依据,产生的分歧会很多。
另外,鄙人从事消防设计和消防施工(外加有点儿粪清),希望能和你多沟通,我下周要出差,没时间关门,所以只好现在关门了,特留下鄙人的QQ:67111640,望能加我。

朋友,你说的有对的一面(通过审核就是符合规范了,在增加就你好上加好的),但是我想也有不对的一面,你的假设成立的话,那么就是意思,一个老板,在合乎验收合格时限内,他对已验收项目的改造就不用报审了。
假设我的说法不正确,那么,这个老板,增加煤气探测器的意图是什么??是为了安全,这样,自己增加的是不是安全呢??不好说吧。所以不如报给消防,让消防的看看。
你说的,“不会因多设置了一个煤气探测器而导致其他消防设施不合格”是没错的,但是从安全的角度去看,报给消防不是更好么??
建规、高规、民规,都没有规定非要报的,你是对的。我只是从安全地角度看的。怕是消防执法的会说属于“内装修”之类的吧,那就一定要报了。

不用你给我加分,就是想和你探讨一下,呵呵呵

nfpa.我们仅仅能看做一个卖法律和象征性权威,实际控制上不但取决于各国消防法,还有各地区消防条令。
其实,楼主,我在法律和执法的角度上明确的讲,你说的这种情况,就是不用报件的,就比如,一个酒店,按建规讲可能每层要安装3个室内消火栓,4个ABC灭火器,但是老板就安装了4个室内消火栓,10个灭火器,这种高于规范的做法消防部门是予以鼓励的, 而且,在规范内报建报审通过后,再增加只要不影响管网供水和其他线路,以及装补材料不改变的话,是不用报件报审的。但是,楼主,消防报警设备并不是在任何位置都能发挥其最大功效的。比如点式报警器,目前消防局全国推广的报警设备,其有效报警范围是110~120平方米,那么装在哪里最好,就应当找人来看了,这是其一。其二,反正都是情人来看,还不如找消防的参谋们来看,搞好关系,让消防知道你增加投入了,重视消防了,那多好呀,呵呵呵。
所以从法律上讲,你是对的,从人情上讲,我就有我的道理了。令,我就是消防警官,呵呵呵,但是是一名基层灭火指挥员。我有防火监督的资格,但是专业性不是很强。你十分想知道的话,留言给我,留个号码,我打给你,我让我们专管防火的副大队长给你解释吧,他是专家。呵呵呵

既然已经通过消防验收合格了,那就是已经满足国家规范要求了。增加了个探测器,只是自己的要求比国家的规范要求还高。

不过消防这个东西,都是消防的人用把口说行不行的,拍脑袋的。

你可以依据《建筑设